

活动指南
1、 报名阶段
采取企业自愿参加、即来即办的形式。企业可自行上“深圳市红盾信息网”、“深圳信用网”下载表格《深圳市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征信公示申请书》,企业应据实填列表格中的相关内容,连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资料,前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参加诚信公示活动。
联系电话:83070160、83070332
联系地址:深圳市深南大道7068号工商物价大厦1415室、1407室
2、上门调查征信:
工商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,应立即对申报企业的合同管理、合同履行、经营信用、奖惩情况采集数据,对有关财务报表、合同履约台账进行抽样调查并核对原始数据。经过对采集信息结果的分析,形成初步意见,移交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进行其他部门的征信。
3、 深圳信用信息系统征信
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通过深圳信用信息系统,综合企业在工商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信用记录(含优良记录和不良记录),出具《企业信用报告》。
4、 网上征求异议
根据以上征信结果,初步筛选拟定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名单,在“深圳信用网”和“深圳市红盾信息网”上向社会各界征求异议一周,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5、 分批公示、集中颁牌
对最终无异议的企业,发给深圳市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证书,定期在“深圳信用网”、“深圳市红盾信息网”、以及本市各主要报纸公示。
6、 年度征信
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,不定指标、不搞平衡、不搞终身制,每年于发证日期前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《深圳市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年度征信申请书》,对上一年度的信用情况重新征信及征求异议一周,征信合格的继续享有该称号。征信不合格及未参加该年度征信的企业不再享有该称号。已被公示的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,若在年度内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诚信行为,将被立即撤消其“守重企业”称号。连续十年通过年度征信的深圳市“守重企业”将被推荐申报省级“守重企业”。